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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收到的财政性资金都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对吗?
时间:2025-12-15    点击:2

误区:所有收到的财政性资金均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


公司收到了一笔财政拨付资金,既然是财政部门给的,就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,不需要缴纳增值税。


解析


当纳税人取得财政补贴的时候,需准确判断是否与取得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,直接挂钩的,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

相关政策

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,与其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,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。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,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,不征收增值税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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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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